(女子与情人同居三年被骗)(女子与情人同居三年被骗500万)

与丈夫生下一子一女后,云南女子熊某外出打工,那时她的小儿子刚刚1岁。离开家的熊某瞒下了已婚事实,与另一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又生下一子一女。

在看到熊某丈夫提交的重婚刑事自诉状后,熊某的情人这才意识到被骗,拉黑了熊某并离家失联。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公开,熊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判决书显示,2011年,自诉人韩某与被告人熊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2年12月18日,生育女儿后,又在2014年2月3日,生育儿子。2014年6月17日,韩某与熊某补办了结婚登记,成为了合法夫妻。2015年6月,在小儿子刚满一岁后,熊某离家外出打工,在这期间认识了一名明姓男子,之后二人同居生活,在永善县明某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期间,2016年7月4日,熊某又与明某生育一女,在2018年5月5日,与明某生下一子。

熊某称,她与明某同居生活时,骗了明某,告诉明某她没有结过婚,明某在法庭领取刑事自诉状才知道她与韩某结过婚。随后,明某就外出打工了,现打电话,明某都不接,把她的电话、微信拉黑,直到现在都联系不上。

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熊某与自诉人韩某系合法的夫妻关系,熊某有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明某婚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一女,熊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应当定罪处罚。自诉人韩某控告被告人熊某重婚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当追究被告人熊某刑事责任的请求,予以支持。被告人熊某犯罪情节较轻,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根据其认知程度,有一定认罪悔罪表现,结合被告人熊某系肢体四级残疾,且需抚养照顾两个年幼小孩的实际,可对其宣告缓刑。一审以熊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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